香港猫平台条款及细则
香港猫提供全球跨境电商平台供各商家开设电子商店eShop,上架商家产品,并由商家自行运营、销售,服务顾客,面向市场。商家须于香港猫平台(“平台”)界面进行注册程序,注册成功方可开立eShop,并使用平台各项服务。当商家使用平台任何服务,即代表同意受下列条款及细则所约束。请细阅有关条款及细则。
1 注册与撤销
1.1 透过注册,表示商家确认及声明(而平台有权据此依赖有关确认及声明声明)有法定能力及可代表eShop运营者与平台建立合作关系,构成具法律约束力的合约。
1.2 商家须确保提供资料为最新、准确、完整,符合平台有关各项要求,并对所有所提供内容负责,如平台发现资料失实、不准确、不完整,平台有权不受理注册,如对平台造成损失,平台将予以追究。
1.3 当商家开展申请注册流程,登录到注册界面,商家有义务同意于界面上自动显示的声明,承诺在平台上提供的所有商品均符合相应的合规性、许可要求,并拥有所有必要的许可证和在商品管有、运营和销售中的一切法律权利。商家确认须对其商品的合规事项承担全部责任。在平台系统允许商家进行下一步设置网店开立之前,及继续申请及审批流程前,商家必须同意该声明书表格。
1.4 平台将审批商家注册,并对能否成功注册有绝对审批权,如拒绝注册,亦无需说明原因。
1.5 商家收到平台书面通知注册成功后方可开设eShop,并可使用平台各项服务。
1.6 平台有绝对权利单方面在任何时间无须事先取得商家同意及无须事先通知下即时撤销已注册成功和开立、运营的任何商家的任何eShop,无需说明原因。如已开立的eShop发生任何不当经营或操作,平台有进一步追讨商家之权利。
2 货品政策
2.1 商家有责任对上架产品品质、合法合规负上全部责任,商家须向平台提供与上架产品相关之牌照、许可等证明文件(如有)供平台存档。
2.2 平台一直支持商家售卖正货;
2.2.1 如商家被顾客投诉上架产品有任何异样,平台将无条件支持顾客,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1) 向商家取回已收货款退款给顾客
(2) 保留扣取商家3%平台服务费
2.2.2 额外罚款
(1) 任何产品如平台确认是假货或劣质产品,均以该产品的售价100% 为向商家追讨之罚款金额,并保留进一步向商家追讨之权利
3 即买即寄政策
3.1 平台支持商家于接获购买订单当日出货,以T+1 为目标,如商家延迟送货,平台亦会按原定程序及时间处理订单
3.2 因延迟送货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损失、赔偿、费用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将由商家独自全部承担
3.3 商家可把存货先储存在香港猫集运仓库,如有需要,将另行协商及另签相关协议
4 内地跨境物流
4.1 商家必须提供由香港寄出的跨境送货单编号
4.2 如违反商品不在香港寄出或使用不合法方式寄货
4.2.1 如在一个月内发生 1-10张订单不是从香港寄出,平台将扣起该批订单的货款及订单将进行退款,待商家重新从香港寄货给内地最终顾客,才会再次进行结算
4.2.2 如在一个月内发生了11-20张订单不是从香港寄出,平台将会扣起该批订单的货款及订单将会退款,待商家重新从香港寄货给内地最终顾客才会再次进行结算及扣款作罚款,平台会按违规情况再厘定罚款金额
4.2.3 如在一个月内发生了多于20张订单不是从香港寄出,平台将扣起该批订单的货款及订单将进行退款,待商家重新从香港寄货给内地最终顾客才会再次进行结算及扣款作罚款,同时平台亦会有追加额外罚款,届时平台会按违规情况最后决定罚款金额
5 联合提供优惠
平台及商家将联合提供向顾客提供优惠,其中平台主要以销售金额之千分之5之作补贴, 向顾客提供积分;同时商家也需要提供相同比例的积分给顾客
6 数据
6.1 商家注册及经营eShop所产生之各项客户数据乃平台独家所拥有。商家不得使用该等客户资料于未经平台事先书面同意之用途,或使用该等客户资料、平台与平台全部或部分服务作任何非法用途。如平台发现该等情况,将即时终止商家的eShop,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权利。
6.2 商家注册及运营eShop所产生之各项销售数据乃平台独家所拥有。唯平台同意授权商家使用该等销售数据作物流安排、对账、商家会计结算用途。如商家有需要使用该等销售数据作其他用途,须事先取得平台书面同意,在取得平台批准后才予以使用。如平台发现未经同意之使用或不当利用该等销售数据,将即时终止商家的eShop,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权利。
6.3 商家须严格将所有于运营eShop期间所获得及获平台同意授权使用的数据保密,防止该等数据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法律要求或事先得到平台的书面同意。
6.4 商家声明及确认,如未经平台书面同意而披露该等数据,导致平台利益受损,将独自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费用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6.5 商家不得擅自复制及/或记录该等数据,并须于eShop终止时,将所有所得之各项数据向平台归还。
6.6 数据保密义务eShop终止后两年维持有效,商家必须予以遵守。
7 知识产权
7.1 所有平台内容的知识产权权利均由平台独家所拥有、控制或获特许。此等条款及细则并无赋予商家对平台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主张或权益。未经平台事先书面批准,严禁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
7.2 平台中所有商标、产品名称及公司名称或标志为平台之知识产权资产或已有其各自拥有人授权使用。商家不得对其有关知识产权资产作任何申索或主张。
7.3 商家同意,广告商须就平台所示的任何广告内容承担全部责任。放置有关广告并不构成获得平台推荐或认可广告商的产品或服务,而各广告商须就其广告所作出的任何 陈述负全责。平台并不须对商家或顾客因依赖平台所载广告所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8 弥偿
商家同意就因违反此等条款及细则而引致平台、平台集团关联公司及董事、雇员、其他合作方(“平台关联方”)的任何索偿、损失、支出、或其他法律责任向平台关联方作出弥偿,免于平台关联方利益受损。
9. 免责声明及责任限制
9.1 平台不会声明或保证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间、使用者、使用方式、使用限制)于使用平台服务时或其任何部份将不受阻扰、及/或不会发生故障。
9.2 平台不会声明或保证使用平台服务时或其任何部份的网络风险为可预测和控制。
9.3 平台不会向商家及任何第三方保证平台内各项资讯内容准确、完整或可靠。
9.4 按以上9.1至9.3项所有有关风险及因而引起之任何损失、赔偿、费用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商家须独自全部承担。
9.5 于法例许可的范围下,平台不会对商家承担因以下原因的所有任何形式的责任
9.5.1 就平台的任何技術性、事實、文本或印刷上的不準確、錯誤或遺漏;
9.5.2 未能提供平台全部或部分服務,包括延誤提供;
9.5.3 网络风险因素
9.5.4 任何有关平台的失实陈述
9.6 除法例规定以外:
9.6.1 平台不会就任何间接或相应而生的损失、损害或费用向商家负责,包括利润损失、任何数据、网络或系统损失或损坏、业务或商誉的损失;
9.6.2 平台不会以赔偿方式向阁下支付任何款项,除非于此等条款及细则另有订明。
9.7 于法例许可的范围下,由此等条款及细则、或平台其他服务引起的赔偿责任(如有)总额不得超过于引起 该责任的事件发生前的十二(12)个月内平台已从商家收取的费用金额;
9.8 商家同意此等限制内容均属合理,并将全部接受和遵守;
9.9 以上排除概不影响任何不可被排除的法定权利;
9.1 以上各项排除或限制应被阐释为此等条款及细则中独立及可分割的条文
10 终止
10.1 若平台发现商家违反任何条款及细则,平台有权立即终止与商家之合作关系,同时亦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商家进入平台网上商店或注册。
10.2 商家如有意终止使用平台,须提前最少一个月向平台发出书面通知。
11 内容更改
平台有权随时于没有通知的情况下修改平台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此等条款及细则并即时生效。如此等条款及细则有所更改,将适时公布,而于任何有关更改后仍继续使用平台即表示商家同意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及细则所约束。此权利包括更改任何组成此等条款及细则一部分的文件的权利。
12 非排他性
平台与商家并非独家合作关系。平台有权同时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建立相同合作关系。商家不得异议。
13 转让
13.1 平台可转让此等条款及细则或委任任何第三方包括集团公司代其向商家提供服务 ,或履行此等条款及细则所载之平台任何责任。
13.2 如未经平台书面同意,商家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不履行此等条款及细则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商家权利及义务。
14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此等条款及细则按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范和解释,如有争议,将以协商处理,若协商未能成功,商家同意移交香港法院,并受香港法院的专属司法管辖权管辖。
15 一般条款
15.1 平台私隐政策涵盖平台可使用商家提供的任何资料。如商家进行注册申请,即表示同意平台可根据既有的私隐政策收集、储存及使用有关商家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资料、商业敏感资料。商家确认及同意受该等私隐政策条款所约束。
15.2 平台不会就任何违反此等使用条款及细则而向商家负责,亦不会就超出平台的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事件或情况而未能提供或延迟提供服务而承担任何责任。
15.3 倘此等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具司法管辖权的法院视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会影响任何其他条文的有效性或效力,而有关失效的条文应被视作与此等条款及细则分割。
15.4 平台对此等条款及细则有最终解释权。
更新: 2025-04-15.